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避免因個人資料登載不確實,致使當事人權益受損,業已建置「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以下簡稱校對網站)提供公務人員校對個人資料,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行總處)104 年 9 月 3 日總處資字第 10400454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供參。
二、為提升人事資料之正確性,人事行政總處業已於 98 年建置旨揭網站,可提供一般公務人員校對,亦提供介面供人事人員查詢所負責機關人員校對情形。惟近來部分公務人員反應其個人資料登載並不確實,致有其權益受損之情形,爰請各人事機構除應確實登載所屬同仁個人資料外,亦請多加宣導同仁利用校對網站校對其個人資料,並依當事人校對結果確實更正資料,以維護其個人權益。
三、校對網站須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後方可使用。詳細操作手冊可於登入校對網站後,於[個人資料校對]之[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人事機構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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