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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7-07 | 點閱數: 249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業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公布,施行日期將於行政院訂定後另案函轉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79887 號函辦理。 二、教師待遇條例全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197 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城光國民中學、臺南市北區天主教私立寶仁國民小學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本局會計室、本局人事室 2015-07-01 16:15:57
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7-07 | 點閱數: 22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104 年至 107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04 年 6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3861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2015-07-01 16:13:40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7-07 | 點閱數: 292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有關貴局函詢教師請延長病假屆滿一年之時點,如在屆滿日之上班時間內者,其辦理留職停薪日疑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6 月 1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40069082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二、...患重病或安胎經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診斷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 2 學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 1 年。但銷假上班 1 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同規則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請病假已滿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 4 條第 6 款之期限,仍不能銷假者,應...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7-07 | 點閱數: 250
主旨:本中心製作數位課程「多益測驗得分技巧(初級)」(上、下)已上架本府 e 學補給站,請惠予轉知所屬同仁踴躍選讀,請查照。 說明:旨揭課程選讀路徑為 e 學補給站/專業職能課程/英語能力系列。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除外) 副本: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2015-06-23 17:49:50
宣導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23 | 點閱數: 180
主旨: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及維護自身權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36980 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 104 年 6 月 10 日廉政字第 1040700959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法務部廉政署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違規違常案例彙整表」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 2015-06-22 11:24:43
宣導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19 | 點閱數: 351
主旨:各機關學校教職員之兼職,請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加強宣導,如有未合法兼職請於本(104)年 6 月底前完成解任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如下: (一)第 13 條:「(第 1 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第 2 項)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 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二)第 14 條第 1 項:「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三)第 14 條之 3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二、復...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16 | 點閱數: 285
主旨:臺南市國際英語村-博愛村 104 年度暑期公務英語一日遊學進修推廣活動於 104 年 8 月 13 日至 104 年 8 月 18 日舉行, 7 月 10 日截止報名,請各機關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 104 年 6 月 10 日博愛小教字第 1040621467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以臺南市各公務機關員工及學校教職員為對象。 三、遊學人數:每梯次約 40 人(20 人以下不開班)。 四、遊學時間: 104 年 8 月 13 日(四)至 8 月 18 日(二),每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五、遊學報名:遊學申請請各機關統一報名(各機關報名人數不到 20 人者可報名,將由英語村協調其他機關合併參與學習),相關報...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14 | 點閱數: 2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教師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14 | 點閱數: 224
主旨: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 104 年 5 月 29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5 月 29 日部銓三字第 10439723582 號函及 104 年 5 月 29 日部銓三字第 10439723581 號令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之訂定目的,除遂行機關業務外,尚有避免長期代理之用意,請各機關處理職務代理事宜時,應確實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三、本次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職代注意事項),計修正第 2 點、第 3 點、第 5 點、第 6 點及第 11 點等 5 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依法先行停職人員所遺業務納入職務代理之範圍(第 2 點)。 (二)一級單...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6-14 | 點閱數: 248
主旨:函轉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67271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67271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璟倫專員(聯絡電話: 02-77365926)。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 2015-06-11 13: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