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有意介聘至桃園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倘成功調入應知悉事項(如附件),請轉知貴校欲參加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4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26283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 2017-04-12 09: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