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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7-04-20 | 點閱數: 200
教育局公告 104358
公告單位:課發科 公告人:沈珮綺    99224
公告期間:2017/04/20~2017/07/31 發佈日:2017/04/20 10:12:14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pdf
標題: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 106 年經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新北市學校服務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4 月 18 日新北教人字第 10607218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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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國立國小、國立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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