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7 年 4 月 10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3734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 2018-04-19 1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