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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9-12-10 | 點閱數: 324

主旨:本市市立學校教師參與 109 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協助選務工作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 108 年 6 月 21 日南市選一字第 1083150254 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務工作事項分為「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一)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二)投票日前一日(即 109 年 1 月 10 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4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補助,不得有浮濫之情事。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2、為佈置投開票所,當天下午學校教師協助選務工作逾全體教師 5 成以上者得停課,惟應擬訂安置學生相關措施,請未參與選務工作之教職員留校協助,並通知駐區督學,俾利掌握停課學校之狀況。
(三)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當天教師無課務,且已領有工作津貼,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 1 天,並於投票日後 1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三、請駐區督學協助督導學校辦理停課及擬訂學生安置相關措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臺南市選舉委員會、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人事室、本局督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