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 109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821605421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臺南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