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業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公布,施行日期將於行政院訂定後另案函轉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79887 號函辦理。
二、教師待遇條例全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197 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城光國民中學、臺南市北區天主教私立寶仁國民小學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本局會計室、本局人事室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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