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二代健保 103 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於本( 104 ) 7 月中旬起陸續寄發繳款單,請查照轉知並協助宣導。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健保財字第 1040031561B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 2015-07-17 14: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