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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349
主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應至衛福部評鑑為合格之醫院、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辦理,始得依規定申請健康檢查補助,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公保字第 10410603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為兼顧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品質及便利性,放寬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之,並溯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另為保障公務人員權益,各機關辦理 104 年度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費用補助,無須限定受檢之醫療機構範圍;並以 104 年為過渡期間...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57
主旨:貴機關(校、園)參與 104 年度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業務之工作人員,其加班補休得不受 6 個月內休畢之限制,惟應於 1 年內補休完畢,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 104 年 8 月 11 日府人考字第 1040762070 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4 年 7 月 31 日農授防字第 1041473201 號及行政院 104 年 7 月 2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41012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臺南市政府所屬 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本局人事室 2015-08-13 10:57:48
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23
主旨:為增進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福利並促進本市休閒農業發展,特簽訂本市 5 家休閒農場為特約商店,檢附特約方案一覽表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說明:於優惠期間內至旨揭特約農場出示識別證或退休證,享有門票與消費等特定方案優惠。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除外)
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54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 8.83%,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保險費率分 3 年逐步調整至 13.4%,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民國 104 年 7 月 28 日部退一字第 104399984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至於依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之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新增適用公保年金規定者之保險費率,俟該修正條文施行後,亦應比照適用年金規定之私校被保險人適用之保險費率釐定,該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銓敘部刻陳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定之,俟兩院會銜發布後,另函轉知。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53
主旨:公務人員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防疫工作,依據民國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應予公假登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7 月 21 日部法二字第 1043993003 號書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公假之核給,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辦理,惟如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查旨揭傳染病防治法第 38 條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且親自到場之人員(按:指傳染病發生時,受防疫工作人員事先通知之公、私場所及運輸工具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給予公假。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51
主旨:轉知有關司法院大法官第 730 號解釋公布後,已領退休(職、伍)給與或資遣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重行退休年資採計疑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7 月 2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91324 號函辦理。 二、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5 條規定:「…(第 2 項)一次退休金,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薪級人員之本薪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 1 年給與 1 個半基數,最高 35 年給與 53 個基數。…(第 3 項)月退休金,以在職同薪級人員之本薪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 1 年,照基數 2%給與,最高 35 年,給與 70%為限。…。」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教職員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應前後合併計算。但...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244
主旨:有關「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 22 點(三)3 規定之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 104 年 7 月 9 日延平中人字第 1040744481 號函。 二、依據旨揭要點第 22 點(三)3 規定,「獲得開缺學校校長推薦函加分並介聘成功教師,須於該校兼任主任職務滿 2 年。若教師介聘成功後拒絕擔任主任或校長未聘任該師擔任主任,將依規定予以議處。」。按前揭規定之意旨係為使校長可自外校聘用合宜且有意願之教師至本校兼任校內行政職務。爰此,須於該校兼任主任職務滿 2 年,係指在校內兼任主任職務之服務期間併計滿 2 年;另調用本局擔任一般職務、任務編組中心主任或其相當職務均無計入... 觀看完整文章
緊急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9-01 | 點閱數: 167
主旨:有關二代健保 103 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於本( 104 ) 7 月中旬起陸續寄發繳款單,請查照轉知並協助宣導。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健保財字第 1040031561B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 2015-07-17 14:38:37
法令 家誼 - 人事消息 | 2015-07-07 | 點閱數: 201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 104 年 6 月 29 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6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3824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2015-07-02 11:15:23